那些妳所認為理所當然的,全都是妳厭惡的。
20年換來真正的幸福
1998年,15歲的我.認識了X,他大我5歲。他已在工作,而我只是國中生。開始交往,經歷過他當兵、921地震、我高中、畢業、出來打工、讀專科、在遊藝場工作...等。5年過去了,X因太愛吃醋,我,不能跟男生出去,連一群人男女出去都不行,某天我提了分手。分手後的1年半內,我當了Y的小三、也跟Z在一起,但Z卻是騙我用現金卡去借錢給他,最後還懷了Z的小孩,是我自己去拿掉的,當然現金卡債務約10萬,也是當時約21歲的我,還清的。此時想起了X,並且聯絡了,他知道我過的並不快樂,他也沒女友,而我們就這樣復合了。復合後的日子,我一樣在遊藝場工作,他仍也只是個月領約2萬5的傳產技術員,X住偏鄉,我住市區,約1-2周見一次,約1年後,我23歲,他28歲,他爸媽催婚,當時覺得,他對我也不錯,他是老么,住家裡、是透天,沒房貸,哥哥姐姐都已結婚有孩子了,加上隔年他29歲,不能結婚,哥哥也住家裡,他們兄弟一個月固定各拿2萬給他爸媽,我若嫁去,也要一個月拿5千貼補,他爸媽已沒工作,以上我覺得還可以,就這樣結婚了。婚後沒多久,將市區遊藝場的工作辭了,在偏鄉找了品管的工作,錢太少,做5個月又辭掉,後來又換到還不錯的工作,婚後約1年,我懷孕,生老大,我24歲,原給5千家用,不用給了,說拿來養小孩,27歲生老二,上班時小孩公婆帶,下班後、休假則自己帶。10年過去了,這10年來,我跟嫂嫂輪煮晚餐、洗衣服,全家10個人住一起,婆媳問題很嚴重,錢的問題也很嚴重,我連加班都會被白眼,小孩讀書、生活開銷全都是我的薪水,而他,仍是1個月約賺3萬初,卻還是要拿2萬給他爸媽。第11年,哥嫂要搬出去住了,大家也算是分家,他連跟我商量都沒有,就跟哥哥討論每月改拿7千給公婆,但我們仍跟公婆住,然後要自行繳水電瓦斯網路錢,但我再也不用煮晚餐了,也不用幫忙拜拜了,但是我若休假不煮,我上班時,公婆說也不會煮給他跟2個小孩吃。我瞬間崩潰了,那我這10年來,煮爽的嗎?回娘家也要趕回去煮晚餐,也不能有事說不煮,連要去看住院的阿嬤、之後也遇阿嬤、我爸的喪事,都要拜托婆婆幫我煮晚餐,然後看她不爽的臉色表情。我跟X開始大吵,也吵著要離婚,他說你的日子要好過啦!為什麼要離婚呢?!然而,男人就是變態,都已經吵架吵翻天了還動不動就要做愛,不配合他,他就不高興。就在1月22日,做愛的時候他說他很想射進去,我說不可以,現在是危險期會懷孕,他說不會那麼衰,我就是很想射,你讓我射進去啦!我回不可以,會懷孕真的會出事,但最後他還是射進去了。隔天,我問他你到底射進去了多少,他說應該沒有很多吧!你如果不放心我買事後避孕藥給你吃,我說不用,我就跟你賭,如果你讓我懷孕,我鐵定跟你離婚。就這樣又過了大半個月,2月12日,我驗到懷孕了,那一年過年是2月16日,而我2月20日將孩子拿掉。拿掉小孩,身體也未復原,不到1個月,他就找我做愛,他的行為已是病態,而我,堅持我要離婚,4月,我們離婚,孩子共同監護。但因為孩子還小,我仍住在他家,並未搬離,繼續顧著小孩,4月到8月,都已經離婚了,還是一樣找我做愛,而我也必須每次喝酒麻醉自己陪他做愛,邊做邊掉淚他也繼續做。8月我受不了了,決定自己出去買房子,買了預售屋。他還是動不動就找我陪他做愛,完全無法克制自己的行為,不陪他做,他就冷言冷語冷暴力,直到隔年的6月,我已忍無可忍,不准他再碰我,而不給他碰,他就叫我搬出去,10月我搬走了,但房子還沒有好,小孩住他家,我放假就會去看去陪去帶。日子又過了半年,房子終於好了,花了全部的積蓄,在36歲送給我自己最大的生日禮物。花了20年,看清很多事,才明白,當初以為會相愛一輩子,但人是會變的,結婚到底好在哪裡?就像一場賭注,賭輸了,也要有勇氣離婚,想離婚也不見得離的成,至於離婚真好,不用被那張紙綁住,單身真好,自由真好。現在的我過得非常幸福快樂,也有個陪在我身邊的親密友人,因住不同縣市,不常見面,但天天講電話,我有足夠的時間過自己的生活,我上班工作、放假就接小孩來陪小孩、偶爾約會,並住在我花百萬裝潢的新房子裡,這種日子,很多人都羨慕的呢!最後,仍感謝X,沒有他種下來的因,怎麼會有這樣的果,這樣甜美的果實。至於我會不會再結婚?我的答案是絕對不會,因為那一張紙太恐怖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