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意識以被害者自居。
曇花之戀
記得是那天下午沒課,和同學約好在火車站前的餐廳見面,到了門口時,映入眼簾的是一位身著漂亮制服的可愛女生,19歲的我終於是了解一見鍾情是什麼感覺了。我很有禮貌的問她“我可以到裡面找人嗎?”她回答“可以呀” !後面還加一句“看清楚一點喔!”, 更是頓時讓我覺得這個女生超俏皮可愛的! 臨走前我問她“下次我再來時該怎麼稱呼妳”?她說叫我“小魚”就好,我開玩笑的說“好巧喔!同學都叫我“大魚”耶!只見她笑得好燦爛,就這樣兩人都留下了不錯的第一印象。第二天又忍不住想去看她,她一看到我便開玩笑的說“找人嗎”?還好我反應快順勢回說“對啊!來找妳的”,只見她有點害羞,那天她雖然很忙,但總會不時的回頭對我微笑,那時我就能體會唐朝詩人白居易在“長恨歌”裡面寫的“回眸一笑百媚生,六宮粉黛無顏色”,應該就是這種感覺吧!第三天我又去找她時,看到她在側門的地方,一動也不動的被一個婦人像是在訓誡著,看到這種情況也只好離開。第四天再去找她時,她的同事告訴我她已離職,乍聽到這個消息真的有如晴天霹靂般,瞬間心情跌到谷底,因為我連她的手機號碼都還沒拿到,還好她有拜托她同事轉告我,後來打電話給她,約好隔天她們公司附近的麥當勞見。第五天是我們第一次的正式約會,吃完飯後,我們一路散步到公園,路上很自然地就牽起她的手,她的手好小好細,在公園裡聊著聊著竟下起雨來了,我拉著她拔腿就跑,忽然看到一個電話亭,就跑到電話亭裡躲雨,我笑著說“這只有在偶像劇裡面才可能會有的情節耶”!她笑了笑撥撥淋溼的頭髮,後來雨下得越來越大,小小空間的電話亭,一下子擠了兩個人,我們倆人靠的好近好近,也因為如此所以玻璃起了霧,我順手在上面寫“我喜歡妳”!只見她一臉害羞的樣子,便一把將她擁入懷裏。後來她夜校上課的時間快到了,要送她去上課,她卻不想去,我勸她說"這樣不好啦" ~但是她怎樣就是不去,拗不過她後來就去逛街看電影,直到晚上十點半才騎車送她回家,到了她家附近的巷口時,我突然被一個婦人攔下來,就是那天訓誡她的人,後來我被請到屋裏,原來那個人是她舅媽,一進門就大聲斥責我,並說“為什麼帶她逃學,如果不想讀書,如果不想讀書,你們乾脆婚結一結算了”,我很委屈的說“伯父伯母你們可能誤會了,我認識她才我5天,今天也才第一次跟她出去,上課時間到時,我也有要帶她去學校,但她說什麼就是不去,我也沒辦法啊”!她舅媽聽我這麼一說,態度軟化了不少並說“看你也不像壞學生”,倒是她舅舅在一旁很生氣的用台語駡說“交到壞朋友啦~生平第一次被歸類到壞人,
心裡真的很不是滋味。第六天她打電話給我,心情非常的好,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,約我要出去玩,但我真的沒那種心情,就語氣淡淡的跟她改天吧!後來又接到她導師的電話,說她又沒去上課,要我好好的勸勸她,掛下電話後,我當下就決定要結束這段如曇花一現的愛情。其實這本來應該可以是一段很美好的戀情的,只要那時她好好的去上課,只要那時沒有這些煩心的事,跟她在一起的感覺是開心的!繼續走下去,搞不好有一天能幸福也不一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