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意識以被害者自居。
我選擇重新愛自己
在我們訂下分手日期的之後,要分手的前夕,
你曾對我說過 : 「不要以為你自己才是受害者,我也很委屈。」
我曾自省過,自我厭惡過,反覆思考過,
我是不是太自以為是了,你才是真的受害者。
『在感情中,或許真的沒有真正的誰對誰錯。』
認識你時,就知道你是個沒談過戀愛,卻流連過許多女孩,反正都是單身,我沒有身分,沒有表達內心的權利,那都是你的過去。
在你一句:「可以試試」之下,我們展開了戀愛。
曖昧時,我無權發言,灌著、忍著滿腔的醋意,不爽著她,
那是個佔有慾,儘管我知道你對她沒動心,你只是生理需求。
交往時,我仍舊無法發言,選擇隱忍,因為你嫌棄我的幼稚、嫌棄我的無理取鬧,你希望我成熟,為了能繼續留在你身邊,我選擇佯裝成熟,選擇豁達不在乎。
我選擇假裝成熟,當個只敢在你身後嗚咽流淚的女孩。
我也一直知道,另一個"她",一個你還能當朋友的她,我真的試圖不在意、理性看待你的過去。
但當與她見面吃飯後,她要求主動加我IG後,
我跟”她”的訊息私聊中,她說的 : 「抱歉,可能是我讓他流血流太多了」
「我在告訴他選擇別人的那天,與他相擁痛哭過」
這段感情中,我看過你為母親流過淚、得知你為”她”痛哭過,
你卻不曾為這段感情哭過,我也不敢妄想,你會我為流淚。
在這段不用半年,我們早就知道走不下去,但都默契選擇不提分手的關係中,我深刻的看清了,
『原來你真正愛過的是”她”,你是真的從沒愛我過。』
我不想談論與評論”她”,也選擇沉默不告訴你,她那段讓我在分手後,也在夢中哭醒過的話。
(我承認,這始終還是道,未癒合的傷口)
我看清了”她”在你心中的地位,沉默是最好的答案,讓”她”繼續當你心頭的那顆,值得被你惹人憐愛的硃砂痣吧!
這段一年無法讓你攤在陽光下的戀愛,終於宣告死刑。
我自我墮落過,消沉過,在一切結束後,
儘管在獨自面對,整理好情緒,才敢跟閨密開口的我,聽到最溫順的閨密發自內心想爆打你一頓的言論後,
我始終還是在反省”你的委屈”。
『在感情中,或許真的沒有真正的誰對誰錯。』這句話也仍是我對愛情觀的看法。
如今的我,自我救贖了,
在我墮落遇到真愛之後,
在真的愛自己之後,
我正視了我們的這段情,
我堅信你是個不懂愛的壞人後,
『我選擇以受害者自居,我選擇愛自己。』
再見了,
那個只敢在他看不見的背後,默默哭泣的女孩,讓我擁抱你,擁抱你的淚水。
哭吧,女孩。
放聲的哭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