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妳多好,30歲後單身就是敗犬。
夜歸人
我本來是文風清新的作家,當夜生活雅痞的作品開始變流行了以後,我希望嘗試另一種可能性—將主要是白天清醒者的我,能不能順利轉成夜晚遊樂者。就可以撰寫台北城市男女的夜生活,以及比較容易賣座的愛情、情慾題材。
我告訴我的助理這個計畫,我助理叫阿坤,今年才二十五歲,最近沒有女朋友,所以叫他陪我去混 “趴”(PUB)應該尚屬合適。阿坤很爽快地說OK,星期五半夜十二點會在我家樓下接我。我還是覺得佔了他便宜,可我應該還算保養得宜,看起來不至於丟阿坤的臉。還要感謝王菲謝霆鋒的姊弟戀,讓我們走在一起還算 “流行”。
忠孝東路子夜的車水馬龍真令我大開眼界,在車燈、霓虹迷離的雰圍裡,我在阿坤的小NISSAN裡,有著是一對戀人的錯覺。阿坤車裡放著周杰倫的 “她的睫毛”,我在想我三十七歲的睫毛是不是還有能力勾引年輕男人。
阿坤說以前常和前女友跳完舞,吃復興南路的清粥小菜,有一次不幸被一個介紹台灣夜生活的節目拍到,被前女友的爸爸看到小倆口上了電視,差點氣昏,才知道女兒總是在全家人深睡之後跑出去和男友約會。
“這是你們分手的原因嗎?” “百分之八十是啦。”阿坤搔搔頭。他說因為這件事,前女友的爸爸不諒解他,老人家覺得在夜間出沒的一定不是什麼有為好青年,好歹自己女兒也是國立大學的,怎麼跟一個古惑仔混在一塊兒。
“也不是晚上出沒的就是壞人嘛!小露姊妳說對吧。” 是啊!即便快四十歲的我,也有深夜睡不著的時候,出來外面,才知道原來台北路上還那麼多人清醒著、玩樂著。知道自己不是唯一睡不著的怪胎不是壞事;跳跳舞順便減肥一下,也不是什麼壞事。
阿坤一直想當作家,而且算是乖巧。高高帥帥的他,常得戴上厚重的塑膠框眼鏡,才擋的住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桃花,以前他的女友常吃醋,甚至懷疑阿坤加班,是因為我這老女人下班還纏著他。
我和阿坤選了個靠近舞池不近不遠的座位,恰巧可以看見人家跳舞,又不置於離喇叭太近。燈光很昏很黃,似乎眼皮不必用力爭到全開,半睡著的狀態最適合這樣萎靡的雰圍。阿坤對第一次和我來這樣的地方,彷彿有些不自在。他不太知道應該將眼神安置在何處,只好一直盯著舞台上跳舞的人們,過一陣子才會對我微微笑。我則是氣定神閒地享受著這平日不常有的一切。
「喜歡這樣的氣氛嗎?」我問阿坤。
「愛啊!很屌哩。」
「下去跳一跳吧!」我看阿坤有點隨著音樂搖頭晃腦。
「小露妳也喜歡跳舞啊?」阿坤居然忘記加「小露姊」。這令我頗為開心。
今天放的歌很適合姊弟戀的萎靡氣氛,阿坤這種青少年適應的還不錯,他點起一根煙,讓他壯了膽,眼睛半開對我舞著,呆呆地笑。隨著時間我倆都HIGH了,阿坤將手放我腰上,問我在不在意。其實我在意,因為酒精沒強到讓我忘記星期一我們還是同事,而且我是他上司。
我還是點點頭,表示OK。
阿坤的手不停在我背脊游移,有時摸摸我的髮尾,我倆的胸部已經貼在一起。令我不安的是,阿坤有了反應。
「喂,有反應耶!」我對他說。
「我是男人,當然會反應。」
「分開一下吧!」我把阿坤的手拉開。
「不要啦。」阿坤又把手環住我。
但說真的,我蠻想知道和小自己十二歲的男孩做愛是什麼樣子。
當阿坤將頭倒在我肩上時,音樂停了,DJ說要一個小時後才會再上來為大家服務,大家紛紛退回原來自己佔據的茶几。
我和阿坤坐回原位,彼此都有些尷尬。
「你要不要點一杯烏龍茶?」我半開玩笑的問阿坤,他又重點了一根煙,眼睛盯著桌面。
我們又喝了兩口酒,就回去開阿坤的車子走了。
「她的睫毛 彎的嘴角 無預警的對我笑
沒有預兆 出乎意料 竟然先對我示好」
周董的歌又再唱了,沒想到去程和返程,我對這首歌有了不同的感受。我的身體因為他剛才的勃起,竟然從心底愛上他。
「我喜歡你喔,在哪首歌播放的一秒秒間。」阿坤一面開車,一面哼著剛才舞廳內我們一起跳舞的那支歌。
他的表情放鬆多了,彷彿剛才勃起只是看了一場電影。阿坤可以輕易地愛我一分鐘,也可以坦然接受下一分鐘曖昧無疾而終。阿坤送我回到家門口,大方地向我道了晚安和星期一見。
然後,對阿坤的感情,我一直都在炙熱的最高點,但無法開口,直到一年半後他另有高就離職。事後回想,他對我的感情,就只在勃起那瞬間,音樂停了,他也就回到定位。